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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届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组委会关于开展参展产品评定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第十八届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简称“农加工洽谈会”)活动计划安排和惯例,2015年第十八届农加工洽谈会组委会委托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农产品加工业分会开展参展产品评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称
    第十八届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金质产品奖、优质产品奖。 
    二、参评产品范围
    参加十八届农加工洽谈会的粮油类、果蔬类、畜禽水产类、其他类等参展产品。 
    三、评定比例
    优质产品奖评定数量占参评产品的25%-30%,金质产品奖数目控制在5%以内。
    四、参评条件
    申报产品为本届农加工洽谈会的参展产品,具体要求详见《第十八届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参展产品评定办法》(附件1)。
    五、组织管理
    由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农产品加工业分会牵头,成立评定委员会,评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评定专家组。
    六、评定原则
    评定工作遵循“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标准、优中择优、总量控制、宁缺勿滥。
    七、评奖程序 
    (一)企业、合作社自愿申报。申请企业、合作社如实填写《第十八届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参评产品申请表》(附件2),经省级农产品加工、乡镇企业管理部门审核推荐,连同产品样品一起报送评定委员会。
    (二)评定专家组进行评定。评定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和送评样品评定,提出评定建议。
    (三)评定委员会组织复核。
    (四)大会组委会研究确定获奖产品名单,为获奖产品颁发证书和奖牌,并向社会公布获奖产品名单。
    八、有关要求 
    (一)材料报送
    1.《第十八届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参评产品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附件材料各两份,同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zmdnjz@163.com)。
    2. 参评产品样品适量(2-3个终端销售的独立包装产品)。
    3. 2015年8月24日至31日期间报送,确保8月31日前寄送到,逾期不予受理。
    (二)凡申报材料缺项或没有所在省级农产品加工、乡镇企业管理部门审核推荐意见的,视同为不合格材料;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该产品的评定资格。
    (三)本次评定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相关材料可从中国农产品加工投资贸易洽谈会官方网站(www.zgnqh.com)下载。
    九、联系方式
    (一)工作联系
    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农产品加工业分会
    联 系 人: 詹 斌
    联系电话: 010-62816473
    (二)材料寄送
    地 址:河南省驻马店市建苑大酒店13楼西会议室(驻马店市解放路中段168号)
    邮政编码: 463000 
    联 系 人: 许卫平
    联系电话: 13938368517 0396-29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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