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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院所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科学选拔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确保质量、宁缺毋滥,做好2023年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各项工作。

二、组织保障

研究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招生监督组、材料审核组和学科考核组,保障招生实施方案执行;研究生院负责全程监督和统筹管理。招生工作领导组全面领导研究所博士生招生工作;招生监督组负责监督研究所博士招生工作;材料审核组负责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审核学科复核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学科考核组基本按照二级学科成立,负责对本学科申请人的初选和复核工作。学科考核组人数须为单数且不少于5人,成员由本学科内博士生导师组成。

三、招生专业

农产品加工利用(0901Z4)、农产品质量与食物安全(0901Z2)、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071010)

四、招生程序及要求

(一)个人申请

1. 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2)对申请人的学位要求,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②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往届生(已获得博士学位者只能报考定向类别)。

③在国(境)外获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学士、硕士学位都在国外获得的,两学位均需认证)。

④“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类别的报考人员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

(3)对申请人外语水平的要求,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加2016年6月1日之后下列英语水平测试之一的英语考试,成绩达到规定分数,包括TOEFL、IELTS(A类)、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4或CET-6)、国家英语专业考试(TEM-4或TEM-8)、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具体分数要求见表1。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的应届生CET-4、CET-6成绩证明不受时间限制。

表1  英语成绩要求

②在英语为官方语言国家或地区获得学士或硕士学位。

2. 网上报名

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的考生需在研究生院规定的博士生招生报名期间,在“中国农业科学院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缴纳报名费。网上报名分为首次报名和补充报名,具体事宜见研究生院网站(https://gs.caas.cn)有关通知。

(二)材料审核:2023年2月中旬前

材料审核组对申请人在网报系统提交的电子版本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进入学科初选名单,交由招生工作领导组审定。通过材料审核的申请人名单在研究所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学科初选:2023年2月下旬

学科考核组根据研究所制定的学科初选标准细则,审议申请材料并征求报考导师意见,综合考虑申请人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学位论文、发表文章及获奖等方面,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60分以下不予通过)。按照材料审核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核申请人名单,并报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核。拟进入学科复核的申请人名单在研究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初选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进入学科复核环节。

通过学科初选进入学科复核的申请人须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①通过网报系统打印的《中国农业科学院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按要求加盖相关部门公章。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申请人须提交《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并加盖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民族教育主管部门公章,在职研究生须加盖其工作单位公章。

②硕士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人事部门公章)。

③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推荐书格式请在我院博士生报名系统中下载)。

④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⑤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个人研修计划(3000-5000字)。

⑥往届硕士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本院应届硕士生可提交学生证原件及内容页复印件),国(境)外获得学位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

⑦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及目录。

⑧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⑨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及复印件。

⑩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能力或外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申请人须在参加学科复核前,按照本方案要求将所有纸质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加工所研究生教育与国际合作处审核。审核后留纸质材料和证书复印件,退还申请人证书原件。

(四)学科复核:2023年3-4月

学科复核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主要考察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经历、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心理素质等。复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内容届时详见研究所网站(http://ifst.caas.cn/)公告。复核内容包括:

1. 笔试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0%)

学科专业知识与研究动态掌握能力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30%。主要考核申请人对学科宏观专业知识、研究动态和研究方法等的掌握能力。由研究所统一组织命题,采用笔试方式,考核时间90分钟。

专业英语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20%。考核申请人对专业英文文献的阅读和理解能力,采用笔试方式,考核时间30分钟,与学科专业知识考核一并进行。

2. 面试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0%)

①研究工作陈述:占考核总成绩的20%。申请人对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科研工作进行陈述(采用PPT形式),每位申请人15-20分钟,其中陈述10分钟,回答问题5-10分钟,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

②综合素质考核:占考核总成绩的20%。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培养潜质和心理素质等进行考核,考核采用问答方式。对每位申请人的考核时间为30分钟左右,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对申请人综合素质的考核与申请人研究工作陈述一并进行。

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考核可以与申请人的研究工作陈述一并进行。

③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占考核总成绩的10%。由考核组成员采用英语问答的方式进行考核,时间为5分钟左右,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

考核总成绩包括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学科考核组依据申请人的考核总成绩按报考专业、研究方向、科研团队或报考导师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科复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研究所审查

材料审核组对申请者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严格审查,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报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查。通过审查的拟录取名单在研究所网站(http://ifst.caas.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六)研究生院审批

研究生院审批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后在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有异议者可以通过公布的监督电话反映。

五、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生和定向就业生两类。

非在职生均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非定向考生被录取后须全脱产学习,档案全部转入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

在职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生。在读期间的学费、生活费、医疗费及其他费用由本人与原工作单位协商解决。正式录取前申请人本人、定向培养单位须与研究生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拟录取定向考生须在定向培养协议书到达研究生院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生,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定向单位为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的在职定向生录取比例不超过全院当年博士研究生计划的10%(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无行政职务的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及高校专职教师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在教学或科研岗位工作证明和申请人在读期间可全日制学习的书面同意书后,不受此比例限制。

六、体检

考生在复核阶段参加由研究所统一安排的体格检查,体检医院为二甲以上医院。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监督方式

研究生院设有研究生复试督察小组,对本所“申请-考核”全过程进行程序督察。申请人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提出。

研究生院:010-82106766,010-62162692,yzb@caas.cn

八、其他事项

(一)凡在报考过程中隐瞒重要信息或以往学术活动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学科考核及录取资格、偷录或泄露考核音频视频、通过各种手段作弊或帮助他人作弊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录取的“海南专项”博士研究生,统一到我院国家南繁研究院(位于海南省三亚市)入学报到并进行课程学习和科研实践,培养全环节原则上在海南省完成。

(三)录取的与西南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实行双重学籍管理,颁发由双方盖章的毕业证书,颁发高校学位证书,同时在西南大学开展课程学习,基本学制按照联合培养高校博士生基本学制执行。

(四)本方案中如有内容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最新政策相冲突,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最新政策执行。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研究生教育与国际合作处

联系电话:010-62815952,62817565

电子邮箱:yhcfood @126.com

研究所网站:https://ifst.caas.cn/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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