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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所农业部农产加工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顺利通过“2+2”复评审

近日,农业部正式公布第2112号公告,加工所农业部农产加工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以下简称“质检中心”)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经专家考核和评审(复审),顺利通过了由国家认监委和农业部组织的实验室资质认定、食品检验机构认定、机构审查认可和机构考核评审“2+2”复评审。
    质检中心拥有国际先进的大型精密检测和科研分析仪器设备100余台(套)。中心自成立以来,多次承担国家监督抽查检验、国家重大质量评价检验、农业部风险评估等工作,承担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20余项,与国内外相关机构和组织开展了广泛交流与合作。
    此次质检中心顺利通过复评审并更名,是在原“农业部辐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基础上的华丽转身。中心将立足国家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需要,打造国内一流的农产品加工质量安全检测平台,成为我国农产品加工质量安全检测领域的“技术研发中心”、“人才培训基地”,树立农产品加工质量安全检测的“行业标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112号第1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112号第2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112号第4
农业部农产加工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
农业部审查认可证书
农业部农产加工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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