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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加工业已成为我国战略性替代产业和现代农业主体

1.   现代农业的本质与内涵
    一般认为,今天意义的现代农业,始于1840年前后英国工业革命完成至今的工业化国家的农业发展,以工业为依托、以服务城市为核心、以新型市场体系为前提,以英国工业革命完成后建立起的新型规模化、专业化、区域化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体系作为现代农业起始的里程碑性标志。值得注意的是,史学界共识的1840年英国基本完成工业革命,标志着人类开始进入工业经济和工业文明的崭新时代,不仅仅是以蒸汽机、火车、纺织机广泛应用等工业发明为标准,还有以农业从业劳动力占全国从业劳动力的比重下降到20%以下为根本性的和必要性的标志。
    回顾这段历史可以清晰地看到,由于英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资本的投入、工业发展对劳动力和生产原料的巨大需求,城市快速发展对农产品消费以及第三产业发展对劳动力转移的旺盛需求等等,对工业革命时英国现代农业的诞生与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催生、引导与加速作用,正是这些要素决定着现代农业的发展水平和速度,而已经不再是土地和劳动力等要素了。
    由于具有如此与生俱来的本质特点,现代农业具有产品生产与经营商品化、生产装备与管理工业化、生产要素投入集约化、生产动力科学技术化、组织与服务社会化、生产发展可持续化、投入与补贴福利化,以及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政府全程补贴、提供保护与服务等现代意义上的内涵特征,也就不足为怪了。
    可见,现代农业是市场化、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农业。而人类社会近代以来现代化的本质是工业化、城市化的过程,是把农村人变为城里人、把农民变为产业工人、把农村变为城镇的过程,这是工业革命以来的人类历史,也是中国现代化必须面直的基本任务和使命。因此,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对现代农业的描述和诠释是,现代农业是以现代工业、现代城市和现代市场条件为前提,以现代科学技术为主要特征,广泛应用现代市场理念、经营管理知识和工业装备与技术,市场化、集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产业体系,是将生产、加工和销售相结合,产前、产后和产中相结合,生产、生活和生态相结合,农业、农村、农民发展相结合,农村与城市、农业与工业发展统筹考虑,资源高效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高度一致的可持续发展的新型产业。
    换言之,中国发展现代农业,在某种意义上取决于中国社会工业、城市、市场的发展,没有他们的发展就不可能有现代农业的发展。可见,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非农产业的发展,在于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现代农业的根本动力在于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所产生的市场新需求。正是这种新需求,导致了我国农业产业链条中产后部分近十多年来的大发展,即农产品加工业的异军突起和快速发展。现代农业与传统农业在产业结构上的最大区别是,前者以产后加工业为主体,后者以产中种养殖业为主体。
    2.   农产品加工业是我国现代农业的根本出路
    改革开放30年来,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目前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已经成长为国民经济基础性、战略性和支柱性产业之一。据不完全统计,30年来其产值总体保持年均13%以上的增长速度,过去十一年年均增速20%以上,2011年年底总产值已经达到14.8万亿元,占GDP总量的32%,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达到1.7:1(见图2、3)。
    从农产品加工业的角度总结1840年以来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以及工业化国家近百年来经历过的国际经验看,人们惊奇地发现:当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时,农产品加工业开始进入快速发展期;当人均GDP超过5000美元以后,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高速发展,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的结构会发生革命性的变革,产后的农产品加工业(包括保鲜、物流等)则进入近似指数增长的井喷式高速发展时期,取代传统的种养殖业成为农业产业的主体和支柱,农业产业的发展(表现在产值、净增长、效益及其占GDP的比重和增长速率等方面)将主要依赖于农产品加工业的迅速崛起和发展壮大,农业的出路、活力、动力和潜力都将来自于农产品加工业的快速发展。这个时期一般要持续几十年(如在北美地区和日韩等国家)甚至上百年(如大部分欧洲国家和英联邦国家)的时间,直到人均GDP到达3—5万美元甚至更多以后才逐渐进入增长的平台期。如果将这一历史过程进行理论归纳和模型描述,则从图1中可见其一般。
    过去十多年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的事实,也惊人地和毫无例外地再次印证了该规律存在的客观性、普遍性和必然性。2000年底我国人均GDP抵近3000美元,此后的十年间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异军突起,快速发展;2011年我国人均GDP超过5000美元,农产品加工业与传统农业产值之比达到1.7︰1,已经完全取代传统种养业的地位,成为我国农业当下的主体(见图2、3)。值得注意的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由于外需大幅下降,外贸导向型的制造业及其相关的运输业、电力、煤炭、制造、服装、玩具等等产业出现大面积亏损和生产要素的净流出,而农产品加工业则逆市上扬,在高位支撑着国民经济年均增长9%的高速发展,特别是支撑着涉及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政治和谐的民生与内需,实际上已经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接替产业和支柱产业。从发展的规律和趋势看,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在GDP中的增长空间颇大,距离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传统农产品产值8︰1的理论高值还有巨大的发展空间,这正是未来我国经济发展调结构、转增长、扩内需、富民生的战略机遇和抓手,而传统种养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比重则将继续逐年下降(但绝对产值还将继续增长,如粮食产量在2030年以前还将伴随着人口的持续增长而维持每年不少于1%的净增长),直至降到个位数以下(见图4)。由此基本可以断言,未来30年是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和高速发展期,我国国家现代化和现代农业成败与否的关键,在某种意义上,将取决于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
    因此,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不仅是实现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方式根本性转变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农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建设现代农业的主要内容,是有效转移和安置农民重新就业的主要渠道,是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和建设小城镇的有效手段,是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更重要的是,它是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国家整体上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3.   发展现代农业的几点思考
    改革开放以后,小平同志曾经讲过我们“有两个意想不到,一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二是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时过二十年后,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已经不再靠摸着石头过河,而是紧紧依靠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和科学遵循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办事。2000年党中央、国务院在准确把握国际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点的基础上,高瞻远瞩,英明决策,第一次将农产品加工业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进行统筹安排和部署,并决定在农业部和各省人民政府成立农产品加工局,在中国农业科学院和各省农业科学院成立农产品加工研究所。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进行系统阐述和部署。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又不失时机地提出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要求“三化同步”发展。上述战略决策和部署,切合我国农业发展的实际,切中我国现代化的要害。历史再一次证明,只要充分认识和遵循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一切从实际出发,准确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就能在大政方针的决策上政策对头,有力支持和确保我国农产品加工业持续高速健康发展,这一点至关重要。
    由现代农业诞生的历史可以清晰地看出,农业现代化绝对不仅仅是我们农业部门内部和行业从业人员自己的事情,而是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大事情,是各行各业都必须要参与和离不开的事情。正如中共中央十五届三中全会《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的,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没有农村的稳定就没有全国的稳定,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所以,如果没有社会各行各业和方方面面的共同觉悟与全面参与,仅仅依靠农业自身是从根本上解决不了中国农业的这个大系统工程问题的,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理解、支持和参与现代农业的发展。涉及现代农业发展的战略、规划、政策、立法、措施制定等,要系统设计、统筹规划,吸收各部门、各方面的力量参加,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农产品加工业已经成为我国农业的主体,现代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这必然要求我们对农业的产业结构、优先领域和发展重点进行战略性地调整,树立牢固的产业链意识和产业链战略,将农产品加工业放在农业各项工作的首位。要求各级党和政府抓现代农业的思路、组织方式和产业模式进行一场革命性的变革,真正以市场为导向,加工业根据市场的消费需求决定加工什么,种养殖业则根据加工业的要求,再决定种什么、养什么,培育什么样的专用品种,以及如何种好养好。对农业的财政投资,也要有计划地逐步将重点和投入的大头从产中转向产后部分。
    产业结构的重心转移和变革,也必然要求对农业科技的内部结构、学科设置、设施与平台建设、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优先领域、发展重点、财政投入等进行战略性、结构性的调整,要求各级政府管理农业科技的思路和组织模式进行变革。在思维逻辑和计划安排顺序上,要根据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需要,首先部署农产品加工科学技术的优先领域与发展重点,进而安排种养业的科技内容与优先发展领域,才能真正满足市场需求和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
    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已经在全党范围内统一了农业科技公共产品与公益类属性的定性和认识,但在实施层面对农产品加工科技体系公益类属性的回归和现代院所制度建立,亟待在进一步的深化改革中兑现和落实。为此建议:一,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中,进一步在国家层面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体现农业科技与其他公益类科技同等的“国民地位待遇”,调动广大农业科技人员积极性;二,对农产品加工研究所等拟转企的农业科研机构回归社会公益类的定位,落实相关的财政政策和投入待遇;三,切实转变政府部门的观念和职能,强化服务功能,抓大放小、简政放权,退出对具体项目的操作,将其交给创新的主体,提高国家层面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的运行效率;四,建立现代农业科研院所制度,以及相关的配套政策和法律支撑体系,赋予作为创新主体的中、微观管理层的院所长们更多的管理空间和更宽松的制度环境,使院所长的责、权、利平衡,实现宏观抓战略、中观抓管理、微观抓落实的制度创新目标。

 

 

 

图1.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增长与国家人均GDP增长的关系

 

 

 

图2.2000年以来我国农业与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增长曲线

 

 

图3.2000年以来我国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年增速与GDP增速的比较图

 

 

图4.2000年以来我国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占GDP的比重发展趋势图

 

 

 

作者:戴小枫博士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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