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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1)贯彻落实中央和部、院有关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劳动管理的政策规定,拟定研究所相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2)拟定并组织实施研究所人才、干部和高技能工勤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3)承担研究所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管理、岗位管理、招录与调配、教育培训,做好岗位聘用工作;

(4)承担处级及以下干部的选拔、考察、任免、考核、监督等工作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5)组织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负责各类专家的推荐工作;

(6)负责职工工资、保险福利的管理工作,拟定研究所收入分配管理制度,推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监管,社会团体、企业兼职管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

(8)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研究所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9)负责各类人才的引进、培养、选拔、推荐与考核管理;

(10)负责博士后管理工作;

(11)承担研究所合同制员工用工管理工作;

(12)负责研究所人事劳动统计工作;

(13)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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