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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公开选拔处级干部公告

贯彻落实院人才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和人才强院战略,为加快国际一流研究所建设,结合研究所事业发展规划,依据研究所处级干部职数情况,决定开展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处级干部公开选拔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政策依据与基本原则

本次公开选拔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中国农业科学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依法办事原则;坚持按岗聘任、合同管理原则。

二、拟招聘岗位与职责

(一)科研管理处副处长

岗位职责:组织各级各类科技项目申报、立项、计划实施、项目结题;组织开展成果认定、登记与科技奖励申报;负责重点实验室等条件平台管理;起草制定科研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等。

岗位要求:熟悉国家科技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具备较高的农业农村政策理论水平、战略思维能力、形势分析与把握能力,熟悉科研项目管理工作,具有大局意识,奉献精神,公道正派,有较强的文字综合、组织协调、管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岗位职责:承担基层党组织建设、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考察与发展、开展党建调研、纪检监察、组织党员学习教育、协调指导工青妇组织工作、统战工作等职责。

岗位要求:中共党员,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党务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具有大局意识,奉献精神,公道正派,有较强的文字综合、组织协调、管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选拔面向社会,具有北京市户口的相关人员。资格条件为: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坚持原则,事业心强,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四)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5年(含)以上工作经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聘用处级领导岗位的任职条件,需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资格:申报副处长(副主任)岗位,须具有副处级及以上岗位任职经历,或在主任科员岗位工作满3年或中级满4年。根据《科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规定,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两年以上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备一定管理工作经历者,也可申请。

(六)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四、组织领导

在加工所党委领导下,成立处级干部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工作方案的审定和各个工作环节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其他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教育处,负责处级干部公开选拔、聘任工作的具体事项。

五、实施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根据岗位设置,符合相应条件人员可自愿报名,报名者须提交《加工所处级岗位公开选拔报名表》和相关学历资历证明。每人限报1个岗位,并注明是否服从组织调剂。报名同时需提交本人近三年的工作小结(内容包括:思想和学习情况、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廉政情况、主要不足以及自我评价、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等,限1000字以内)。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rscfood@126.com。

纸质版材料寄送至: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农科院加工所人事教育处。

联系电话:62893880。

2.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报名材料等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领导小组审议。

3.公布志愿。对符合条件、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

(二)能力素质测评。能力素质测评采取“个人陈述+交流答辩”的方式进行,按照岗位设置顺序进行。个人陈述采用PPT汇报形式,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内容包括:现任岗位履职情况(近年来工作实绩)、对拟聘岗位的认识、自身优势、能力水平、工作设想等;在交流答辩环节,能力素质测评小组根据申报者情况提问,申报者作答。

(三)研究确定人选方案。根据能力素质测评、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个人意愿、岗位匹配性及各岗位报名人数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研究提出拟聘人选建议。

(四)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对拟聘处级岗位涉及提拔人选,履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实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并就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群众公认度不高的;近5年考核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或进行提醒谈话的;有跑官、拉票行为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其他原因不宜考察的。

(五)组织决定。召开所党委会,根据综合考察情况,研究确定各岗位拟聘任人选。

(六)聘任。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对决定聘任的干部进行公示、谈话和宣布。

六、时间安排

2019年1月8日-1月15日,报名和资格审查;

2019年1月15日-1月22日,能力素质测评,研究人选方案;

2019年1月22日-1月31日,组织考察、研究决定;

2019年2月1日-2月12日,履行任职手续。

七、纪律监督

(一)公开选拔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规定和纪律;

(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不准私自泄露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三)参与公开选拔的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严禁私下拉票、打招呼等非组织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四)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工作任用工作回避制度;

(五)本次公开选拔全过程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监督,如发现招聘过程出现违规违纪等情况,可向研究所人事教育处和纪委反映(电话:62893880、62815953,邮箱:rscfood@126.com)。所纪委对处级干部公开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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