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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保证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农科研生〔2020〕3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态势,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前提下,结合加工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农业科学院、加工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加强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着力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地做好2020年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研究生招生考试各项工作。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科学选拔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三、组织领导

按照研究生院要求,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部署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制定加工所招生考试工作方案,全面指导加工所招生考试工作;成立招生监督工作组,负责对加工所招生考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程序督查,受理考生投诉。成立研究生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研究生复试工作。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加工所所领导及学科负责人组成;招生监督工作组由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和纪检小组成员组成;研究生复试小组由硕士研究生导师、所纪检成员、网络技术和研究生相关管理人员组成,在加工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复试工作。

四、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时间

5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8:00

5月18日,上午8:30-12:00

(二)复试分数线

加工所招生管理部门考虑到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位博士点申报、学科评估需要,以及专业特点和招生计划、考生初试成绩等,提出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建议方案(表1),经加工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批准,并报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表1 2020年加工所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三)复试方式及要求

1、复试方式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加工所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远程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复试主系统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系统为腾讯会议。考生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并按照要求做好设备和软件的安装调试。如有困难,及时向加工所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2、基本要求

(1)网络及设备要求:应提前安装指定软件、提前准备并测试设备和网络,保证稳定顺畅的联网途径(宽带网线、WiFi或4G/5G信号),准备一台笔记本电脑(或PC+外接摄像头和麦克风,Windows7以上版本)和一部智能手机、手机支架等。

(2)环境要求:考生需要在安静明亮的房间独立进行远程面试,周围环境不得对复试产生干扰。需保证房间内网络信号质量满足视频通话需求。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考生本人外不能有其他人员。视频背景必须为真实环境。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如身份证、签字笔、空白草稿纸等)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及与考试无关的电子设备等。

(3)位置要求:考生正向面对主机位,距离本人30cm处,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佩戴墨镜、帽子、口罩、耳机等,头发不可遮挡耳朵。第二机位从考生侧后方拍摄(与考生后背面成45°角),确保可清晰拍摄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

(4)纪律要求:除复试需要打开的软件,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音录像。复试开始前候考考生要通过视频设备对周边环境进行360度无死角检查。考生须在复试平台上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后方可进入复试环节。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和网络故障,应立即联系加工所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要求启用备用系统或其他操作。

(四)复试基本程序

复试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考生身份和复试资格审查,第二阶段进行远程视频复试考核,包括专业基础知识测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1、考生身份确认及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或者电子邮件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发送至yhcfood@126.com),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和身份确认:①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③毕业证书(往届生)或学生证(应届生);④考生自述(自行打印填写并签字);⑤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单位公章);⑥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⑦公开发表文章、所获专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等;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登记表》。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①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复印件应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

考生应在复试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公示前将以上材料的纸质原件或复印件寄送至加工所,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2.复试考核

(1)复试比例

采取差额复试方式进行,差额比例为1.32,满足研究生院复试比例不低于1:1.2的要求。

(2)复试考核内容

通过远程视频复试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综合素养、创新精神以及专业知识应用和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考核,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占复试成绩的50%)、综合面试(占复试成绩的3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复试成绩的20%)三部分。原则上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不低于30分钟,其中专业知识方面测试应不低于15分钟,综合面试一般应不少于10分钟,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一般应不少于5分钟。

远程视频复试由加工所集中组织、在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参加远程复试的考生应逐一进行测试,测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加工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组织开展对考生的再次复试。

(3)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基础知识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30%+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成绩×20%

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

初试与复试成绩所占录取成绩比例为6:4。

复试结束后,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初试成绩(占60%)和复试成绩(占40%)加权得出录取总成绩,并在学科内进行名次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五、调剂

在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加工所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按规定进行调剂。

六、拟录取名单确定

研究生教育与国际合作处根据复试结果并加权初试成绩后,提出拟录取建议名单,报加工所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查。通过审查的拟录取名单在所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七、体检

体检工作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进行,采取由考生单独体检、单独寄送体检表的方式进行,研究所不再集中组织进行,也不再现场接收考生的纸质体检表。如遇特殊情况,体检工作可调整至新生入学后进行。

八、监督与复议机制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加工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

加工所招生监督工作组及研究生院复试督查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随机到复试现场巡视检查或加入远程复试平台检查。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

加工所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对外公布。

(四)实行申诉复议制度

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及时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诉。加工所招生投诉电话:010-62815972;研究生院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10-62162692;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九、其他

本方案由加工所研究生教育与国际合作处负责解释。如内容与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北京教育考试院、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最新政策相冲突,以上级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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