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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肉类菜肴制品加工技术集成实验室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中式肉类菜肴制品加工技术集成实验室工程项目招标工作。我单位作为该项目的建设方,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参加遴选,为我单位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一、项目名称
    中式肉类菜肴制品加工技术集成实验室项目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建设内容为新建中式肉类菜肴制品加工技术集成实验室1座,建设用地面积约3131平方米,建筑面积5400平方米(地上)。本项目总投资约为2900万元,全部为中央预算内投资。
    三、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设计、监理与施工,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招标控制价编制。
    四、要求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服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发布招标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办理招标注册(报建)和备案手续,组织开标、评标,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和全过程招投标资料,协助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招标咨询服务,协助招标人处理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质疑、异议、投诉、申诉,协助招标人处理其他与招标人项目招投标相关的事项等工作。若项目招标失败需重新招标的,不再追加额外的经费。
    五、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一)潜在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营业执照有效,在北京市城六区有服务机构或办公地点。
    (二)潜在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政府采购代理资质、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和工程造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潜在投标人能够熟悉北京市建筑业主管部门的审批工作流程,自行协调招标登记和审批的所有环节,不得因此延误项目的招标进度。
    (四)潜在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暂停承接招标代理业务及造价咨询业务资格且在暂停期内,并且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单位及项目组成员在代理服务过程中无受行政处罚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分;企业财务状况未连续三年(2013-2015年)亏损;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公司(企业)。
    (五)潜在投标人应具备编制建安工程招标控制价的能力。
    (六)招标代理机构有能力聘请专业人员,对我们提供的设计图纸、招标方案和技术参数予以专业审查,并进行修改完善。
    (七)招标代理机构要熟悉农业部基本建设招投标程序,能够从项目单位的角度考虑如何做好招投标的准备工作,对招投标过程可能产生的问题及时预判并提前做好解决问题的预案。
    (八)潜在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招标师执业资格和建设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造价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均具有丰富的专业技术经验、严谨的招标进度和造价编制进度计划管理、优良的服务态度、快捷的服务效率,并且能够加班服务。同时,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较强的对外协调能力(包括但不仅限于对政府采购、建设招标、消防及其它政府主管部门和公共配套单位的专业问题协调解决能力)。
    (九)招标代理机构承诺做好项目招投标的保密工作。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及证明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六、报价说明
    本项目可研报告批复概算为2900万,其中建安工程投资估算约2400万元,工程设计费投资估算78万元,工程建设监理费投资估算48万元。本次暂以此为基数报价,最终以中标价格为基数进行结算。
    投标报价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2002年10月15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布)和京价协《关于调整“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参考费用及费用指数”后的解释和自律管理》(京价协[2015]011号)文件执行。
    七、需提交的资料
    (一)机构简介,招标流程介绍,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服务承诺。
    (二)公司的资质与经营范围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
    5.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7.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8.与遴选内容相应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3个月内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近3个月内公司正常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四)自2014年1月1日至今近三年招投标项目代理业绩(提供对应的招标代理合同关键页)。
    (五)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中选后非特殊情况下不得更换)简历、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其所从事的自2014年1月1日至今近三年内招标项目代理业绩。
    (六)报名人认为其它需提交的材料。
    以上材料均要求一正一副,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遴选实施步骤
    (一)发布招标信息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于2017年1月4日通过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网站发布招标公告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确认
    1.报名方式、时间及资格确认
    本次遴选采取递送资质文件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可自行报名,将相关遴选资质文件(2份,一正一副)装订密封并加盖公章,于2017年1月10日9:00前送至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科研1号楼432房间,或者快递至圆明园西路2号院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科研一号楼。联系人:丁海东,联系电话:18911679050。
    2.评标办法
    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
    评标办法为:在符合第五项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中,经专家评审,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中标。
    3.公示公告
    遴选结果将于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网站主页上进行公示,请参选单位密切关注。我处会另行电话通知中选单位,洽商合作事宜。
    九、其他要求
    有关遴选未尽事宜,可直接咨询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基建处。
    联系人:丁海东:010-62816028,18911679050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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