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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所关于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安排的通知

农产品加工所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和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对农产品加工所2017年度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复试分数线

除分数符合2017年博士生入学考试基本要求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方式进行,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1:1.2,复试前请考生登陆中国农业科学院网站或农产品加工所网站查询相关导师信息,并按要求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名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要求,农产品加工所对复试的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复试时请考生提供以下材料,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①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中国农业科学院201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复印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还需提交《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复印件);

②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副教授(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③硕士(博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④硕士(博士)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应届毕业生只须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

⑤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摘要;

⑥评议材料及答辩决议(加盖研究生学位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⑦身份证复印件2份(必须与原件大小一致);

⑧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1500-3000字);

⑨其它可以证明自己科研实力的补充材料。

⑩2017年农产品加工所考生复试信息表,一式一份,需本人签字。

注:请准备两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我所将依据考生提供的材料准予复试和录取,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我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复试安排

四、复试说明

复试主要包括专业知识考核、综合能力面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等。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及外国语水平等,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英语成绩×20%+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50%,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录取说明

复试结束后,按初试(占50%)和复试(占50%)加权总成绩进行名次排序,得出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50% + 复试成绩×50%

六、费用

请各位考生准备体检费约200元人民币,考生复试期间的食宿自理,请注意人身安全。

七、考生咨询电话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所2017年考生接待和咨询电话:010-62813045;监督举报电话:010-62815960 。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2017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62162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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