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17年全国农产品加工科技创新推广活动的通知(第三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加工局,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各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分中心,有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农产品加工企业:

为加快推进我国农产品加工科技创新,促进产学研用相结合,破解影响产业发展技术难题,推动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2017年全国农产品加工科技创新推广活动将于10月31日—11月2日在广东省东莞市举办。为确保活动成效,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广东省农业厅

承办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农产品加工工程研究所、东莞市农业局、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蚕业与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广东省生物工程研究所(广州甘蔗糖业研究所)、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东莞理工学院、广东省农业展览馆(省农业对外经济促进中心)。

二、活动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0月31日-11月2日,参展代表10月30日报到,参会代表10月31日报到,11月1-2日共2天活动。(第一、二轮通知活动时间为10月16-19日,现以本轮调整后时间为准)

住宿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嘉华酒店(厚街镇家具大道1号)。

会议地点: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展馆B厅(厚街镇家具大道)。

展馆地点: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厚街镇家具大道)。

三、活动主要内容

(一)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主旨报告

(二)农产品加工业重点项目签约

(三)2017年度“十大”发布活动

(四)农产品加工技术成果与技术需求对接活动

(五)农产品加工重点平台推介

(六)农产品加工技术成果线上线下对接活动

(七)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加工岗位专家座谈会

(八)全国农产品加工院所长座谈会

(九)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青年论坛

(十)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十周年成就展、5年“十大科技创新推广成果”展与“科企对接典型案例”展、科研单位与企业成果展等展览展示活动

四、参加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加工局负责人;

(二)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专业分中心负责人及代表;

(三)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加工岗位专家代表;

(四)全国农产品加工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相关负责人及专家;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加工企业代表。

五、“十大”评选

(一)本次活动将评选出2017年度农产品加工业十大科技创新推广成果、十佳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十佳工作者(限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单位申报)、十大企业品牌,并举办发布与颁奖活动。请各申报单位按照要求认真、按时填报申报书,申报书格式见附件1。

(二)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各专业委员会组织本专业委员会分中心积极申报“十大”,每个分中心至少申报一项“十大”,9月20日前各专业委员会按农产品加工业十大科技创新推广成果、十佳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十佳工作者、十大企业品牌分类排序后,将推荐结果报送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申报情况纳入专业委员会、分中心年度考核。

(三)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外单位申请材料直接寄送至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

(四)“十大”评选采取线下申报的方式,请将完整的申报材料(纸质,一式5份)于9月20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寄送至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科研管理处田帅,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100193;010-62813045),电子版发送至yanfatixi@126.com。

六、技术对接

(一)2017年全国农产品加工科技创新推广活动将开展线上科企对接,请参加活动的参会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单位访问http://nongye.1633.com/登录本次活动会务管理系统进行在线报名,同时发布技术需求和技术成果,系统可以实现自动匹配,实现线上科企对接。

(二)请各专业委员会组织本专业委员会分中心于9月20日前,通过活动会务管理系统填报有效的技术成果及技术需求信息,每个专业分中心至少填报1项技术成果或1项技术需求,填报情况纳入专业委员会、分中心年度考核。

(三)请各专业委员会于9月20日前,上报不少于1项农产品加工现场签约的重点项目,上报情况纳入专业委员会年度考核。

(四)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外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业等单位务必于9月20日前,通过平台填报有效的技术成果及技术需求信息。

(五)本次活动所填技术成果及需求信息将免费收录于2017年全国农产品加工科技创新推广活动电子会刊,会刊电子版9月底可在本次活动会务管理系统首页下载,活动现场不提供纸质版会刊。

(六)本次活动技术成果、技术需求采集系统将作为今后全国农产品加工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基础数据,长期为相关科研单位及企业服务。

七、展览展示

(一)本次活动将举办农产品加工技术成果展览展示,标准展位规格为3m × 3m,最多可张贴1.5m × 0.94m的海报9张,含展示桌1张,展场椅2张。

(二)展馆为每个专业委员会提供100平方米的展位,请各专业委员会于9月20日前,提交本专业委员会典型成就展文字、图片、实物清单等材料,提交本专业委员会近五年获得“十大科技创新推广成果奖”和近五年科企对接现场签约“农产品加工重点项目”的单位提交典型案例展文字、图片、实物清单等材料。填报情况纳入专业委员会、分中心年度考核。

(三)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可自愿申报成果展览展示,展位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20日,本次活动展位有限,将依据报名顺序安排展位,先报先得。报名表及相关要求见附件2。

(四)展馆地点与要求: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厚街镇家具大道),主要以展板、海报、宣传册、产品等形式展出,不支持加工装备展示与演示运行。

(五)参加展览展示的单位,请于10月30日到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布展,10月31日-11月1日上午展出,11月1日中午撤展。

(六)展览展示联系人: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科研管理处田帅,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100193;010-62813045;邮箱yanfatixi@126.com)。

八、技术成果、技术需求对接

(一)本次活动将以技术成果与技术需求对接的形式开展,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各专业委员会须至少推荐2项技术成果和至少2项技术需求对接清单,推荐情况纳入专业委员会年度考核。

(二)欢迎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外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业等单位申报技术成果、技术需求对接。

(三)报名表见附件3,请于9月20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报名表寄送至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科研管理处田帅,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100193;010-62813045),电子版发送至yanfatixi@126.com。

九、有关要求

(一)人员组织。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加工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农产品加工企业参会,每个省份参会企业代表限3人;全国农产品加工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每家单位限2人;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专业分中心每家单位限2人。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加,由于活动场馆接待能力有限,请超过人数限额的代表团自行解决食宿。

(二)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专业委员会组织本专业委员会申报“十大”、技术对接、展览展示、技术成果与技术需求对接等情况,以及专业分中心参与活动情况将按照《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管理办法》、《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考核评价办法》相关规定计入专业委员会、专业分中心年度考核。

(三)本次活动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各参会代表务必于2017年9月20日前,访问http://nongye.1633.com/登录本次活动会务管理系统进行在线报名,或关注“农产品加工信息网”公众号,点击“联系我们-活动报名”进行报名。

(四)本次活动将在深圳宝安机场和东莞市虎门高铁站安排接站大巴,建议各参会代表合理安排行程。其他站点不安排接站,请参会代表自行前往酒店报到(东莞市嘉华酒店地理位置及交通路线见附件4)。

十、联系方式

(一)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科技处

联系人:王  杕

电  话:010-59192790

(二)广东省农业厅农产品加工办公室

联系人:卜智斌  李二华

电  话:020-37288353  13560429338

        020-37288660  13925190808

(三)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蚕业与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联系人:施  英  池建伟

电  话:020-87237603  13570237256

        020-37278542  13922438761

(四)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联系人:田  帅  贾金龙

电  话:010-62813045  18911716083

        010-62815952  15810008226

(五)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农产品加工工程研究所(中国农产品加工信息网)

联系人:霍  颖  李  健

电  话:010-59197353  13683611889

        010-59197338  13466730286

(六)材料邮寄地址与发送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100193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科研管理处 田帅

邮箱:yanfatixi@126.com。

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

2017年9月8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