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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职能部门处级干部公开竞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院提出的“三个面向”、“两个一流”重要指示要求,以加强新时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职能部门人员配置,提升管理水平为目标,结合加工所发展实际,经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加工所基地平台处处长、副处长岗位开展公开竞聘。现将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与基本原则

本次公开竞聘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中国农业科学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原则;坚持按岗聘任、合同管理原则。

二、拟选拔岗位职责与要求

(一)基地平台处处长(1人)

岗位职责:负责研究所基地与平台管理。主要包括:拟订研究所基地平台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基地平台的筹建、运行与管理维护;组织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基地项目的申报与管理;开展基地发展模式研究;组织基地平台与科研成果宣传推广等。

岗位要求:具有大局意识,奉献精神,公道正派;熟悉基地平台管理相关政策与运行模式;具有农业机械装备等相关专业基础;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沟通联络和妥善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功底扎实;能够接受国内长期和不定期出差。

(二)基地平台处副处长(1人)

岗位职责:协助处长开展研究所基地与平台管理,主要包括:拟订研究所基地平台建设发展规划;负责所属基地、平台的筹建、运行与管理维护;组织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基地项目的申报与管理;组织基地平台与科研成果宣传推广;开展农产品加工、乡村产业振兴宏观政策研究等。

岗位要求:具有大局意识,奉献精神,公道正派;熟悉基地平台管理相关政策与运行模式,在起草基地平台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基地平台筹建管理、国家或省部级重点基地项目申报与管理等方面,具备独立完成一项或多项任务的能力;具备一定农产品加工、乡村产业振兴经济政策与规划研究能力;具有良好的文字把握、组织协调、沟通联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接受国内不定期和中长期出差。

三、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竞聘面向社会,具有北京市户口的相关人员。资格条件为: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事业心强,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竞聘处长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竞聘副处长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聘用处级领导岗位的任职条件,需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或《科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资格:

1.申报处级岗位,须在副处级岗位工作两年以上,或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两年且具备一定管理工作经历。

2.申报副处级岗位,须具有副处级及以上岗位任职经历,或在主任科员岗位工作满3年或中级满4年,或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两年,且具备一定管理工作经历。

(五)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计算年龄、任职年限和任职资格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

四、组织领导

在加工所党委领导下,成立处级干部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工作方案的审定和各工作环节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人事处),负责处级干部公开竞聘、聘任工作的具体事项。

五、实施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根据岗位设置,符合相应条件人员可自愿报名,报名者须提交《加工所处级岗位公开竞聘报名表》和相关学历资历证明。每人限报1个岗位,并注明是否服从组织调剂。报名同时需提交本人近三年的工作小结(内容包括:思想和学习情况、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廉政情况、主要不足以及自我评价、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等,限1000字以内)。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rscfood@126.com。

纸质版材料寄送至: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中国农科院加工所综合办公室(人事处)。

联系电话:62893880。

2.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报名材料等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领导小组审议。

3.公布志愿。对符合条件、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

(二)能力素质测评。能力素质测评采取“个人陈述+交流答辩”的方式进行,按照岗位设置顺序进行。个人陈述采用PPT汇报形式,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内容包括:现任岗位履职情况(近年来工作实绩)、对拟聘岗位的认识、自身优势、能力水平、工作设想等;在交流答辩环节,能力素质测评小组根据申报者情况提问,申报者作答。

(三)研究确定人选方案。根据能力素质测评、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个人意愿、岗位匹配性及各岗位报名人数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研究提出拟聘人选建议。

(四)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对拟聘处级岗位涉及提拔人选,履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实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并就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群众公认度不高的;近5年考核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或进行提醒谈话的;有跑官、拉票行为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其他原因不宜考察的。

(五)组织决定。召开所党委会,根据综合考察情况,研究确定各岗位拟聘任人选。

(六)聘任。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对决定聘任的干部进行公示、谈话和宣布。

六、时间安排

2019年11月5日-11月22日,报名和资格审查;

2019年11月25日-12月6日,能力素质测评,研究人选方案;

2019年12月9日-12月18日,组织考察、研究决定;

2019年12月19日-12月25日,履行任职手续。

七、纪律监督

(一)公开竞聘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规定和纪律;

(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不准私自泄露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三)参与公开竞聘的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严禁私下拉票、打招呼等非组织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四)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工作任用工作回避制度;

(五)本次公开竞聘全过程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监督,如发现招聘过程出现违规违纪等情况,可向研究所综合办公室(人事处)和纪委反映(电话:62815836,邮箱:jiagongsuo@caas.cn)。所纪委对处级干部公开竞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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