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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做好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以下简称“加工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农科研生〔2025〕22号)相关要求,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安全平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人才和“三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严格落实教育部、北京市、中国农科院相关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公平、公正、科学。

(二)坚持综合评价,提高招生质量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进一步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做到政策透明、管理严格、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

(四)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

加强信息公开,确保咨询畅通,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做实做细考生复试管理和服务。

二、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时间及地点

身份核对:2025年3月22日(周六)

笔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周六)

面试时间:2025年3月23日(周日)

复试地点: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

(二)复试分数线

专  业

总  分

单科
(满分=100)

单科

(满分>100)

食品科学

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

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260分(含)以上

34分(含)以上

51分(含)以上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生物物理学

274分(含)以上

34分(含)以上

51分(含)以上

食品工程(专业学位)

260分(含)以上

40分(含)以上

51分(含)以上

食品与营养(专业学位)

农业管理(专业学位)

270分(含)以上

40分(含)以上

65分(含)以上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复试总分要求不低于245分,单科分数不作要求。

(三)复试方式及基本要求

1.复试方式

加工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含笔试和面试)工作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进行。

2.基本要求

考生应按要求提前30分钟到达复试考场。除证件和考试必备文具外,不得携带任何纸质材料(如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等)、具有通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笔试期间应保持人与人之间间隔大于1米。笔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

复试期间将全过程录音录像。

(四)复试基本程序

1.考生身份确认及复试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要求,研究所须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身份确认及复试资格审查,复试时请考生提供以下材料:(1)准考证;(2)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纸质材料须正反面在一张A4纸上);(3)毕业证书及其学历核验结果(往届生)或学生证及其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4)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5)大学期间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单位公章);(6)英语水平成绩证明及复印件;(7)诚信复试承诺书(附2);(8)公开发表文章、所获专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等;(9)如培养单位在复试期间组织统一体检,考生须提交一张1寸免冠照片;(10)“少民计划”考生须提交《少民计划报考登记表》;(11)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提交《中国农业科学院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相关政策知情同意书》;(12)其他符合加分政策考生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复试考核

(1)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含专业课和专业外语,占复试成绩的40%)、综合面试(占复试成绩的4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复试成绩的20%)三部分。其中专业课笔试集中组织,时长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逐一进行,其中综合面试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重点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科研潜力和创新精神,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不少于10分钟,满分为100分。

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加工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组织开展对考生的再次复试。

(2)复试成绩和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4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20%。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三、调剂工作

按照《中国农业科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存在生源缺口的专业,将另行发布调剂公告,随时关注加工所官方网站。

四、录取工作

(一)拟录取

研究所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按规定在研究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

(二)预录取

公示结束后,研究所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按规定程序确定“中国农业科学院2025级统考硕士研究生预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和教育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公示7日。

(三)五点要求

1. 材料寄送。考生应在复试现场提交资格审核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2. 定向培养协议。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预录取前须与研究生院、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

3. 非全日制报考人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因报考硕士研究生引发的考生与所在单位之间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4. 报考信息。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5. 全面复查。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研究生院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对弄虚作假行为将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六不录一保护”

1.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 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4.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 录取检查过程中发现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7. 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五、体检

体检工作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进行,采取由考生自行体检并寄送体检表的方式进行,研究所不再集中组织进行,也不在现场接收考生的纸质体检表。

六、监督与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加工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对发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规定追究责任。

(二)实行监督制度

加工所招生监督工作组及研究生院复试督查小组通过复试现场巡查或远程平台检查等方式,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示公开制度

加工所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和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及时对外公布。

(四)实行申诉复议制度

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及时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诉。加工所招生投诉电话:010-62817565;研究生院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10-62162692;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七、其他

本方案由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负责解释。如内容与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北京教育考试院、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最新政策相冲突,以上级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附件:1.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2025年硕

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2. 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

3. 诚信复试承诺书(2025)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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