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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处级干部竞聘公告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科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国农业科学院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等文件规定,为进一步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加快推动研究所事业发展,结合研究所实际,经所党委研究,决定开展处级干部岗位竞聘上岗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1.严格执行中央、部、院关于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民主集中制和依法依规办事原则。

2.以推进现代科研院所建设为出发点,坚持深化改革、规范管理、提升效能的原则。

3.坚持竞争上岗、群众公认、聘期管理、能上能下原则。

二、岗位设置

综合办公室副主任:1个;

科研管理处副处长:1个;

基建与后勤管理处副处长:1个。

三、选拔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拔范围

1.科研管理处副处长、基建与后勤管理处副处长岗位均面向全所在编在岗干部职工。

2.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岗位面向中国农业科学院系统京区单位干部职工。

(二)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院所各项规章制度。

2.坚持原则,事业心强,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3.任职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统筹协调能力;

(2)一般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和一定的多岗位锻炼经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现担任副处级职务,或在七级职员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四年以上,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

5.计算年龄、任职年限及任职资格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四、组织领导和实施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8月21日(周一)17:30前。

请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填写《处级干部竞聘上岗报名表》并发至邮箱:rscfood@126.com,同时提交纸质材料至加工所人事处403房间(联系电话:010-62893880)。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加工所1号楼人事处。

2.资格审查。人事处对竞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将审查结果报所党委后在所内公布。

(二)能力素质测评

成立专家测评小组,召开能力素质测评会,对竞聘人员进行测评打分。能力素质测评采取“个人陈述+交流答辩”的方式,按照竞聘岗位设置顺序逐一进行。竞聘人员个人PPT陈述,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现任岗位履职情况(近年来工作实绩)、对竞聘岗位的认识、自身优势、下一步工作打算等。个人陈述后由测评组专家进行提问。

(三)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组织民主推荐、考察、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和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并就党风廉政情况听取干部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由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拟聘任人选。

(四)公示及聘任

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领导人员任前公示办法》有关规定,在拟任人选原工作单位、拟任职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对提拔的处级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

五、纪律监督与保障

(一)严格执行领导人员任职回避制度、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党委会讨论干部任免时,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干部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二)严禁私下拉票、打招呼等非组织行为。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不准私自泄露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四)选拔工作期间,设立意见箱(加工1号楼一层大厅)和监督电话(62893880、62815972),欢迎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监督,举报违规违纪行为。经查属实,从严处理。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2023年8月16日


中国农科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处级干部竞聘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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