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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加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农产品加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

    目 录
    一、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一)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现状
    (二)“十一五”期间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环境条件
    (三)“十一五”期间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
    二、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目标
    (一)“十一五”期间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二)“十一五”期间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主要原则
    (三)“十一五”期间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目标
    三、重点领域与相关区域布局
    (一)“十一五”期间我国粮油加工业发展重点
    (二)“十一五”期间我国果蔬加工业发展重点
    (三)“十一五”期间我国畜产品加工业发展重点
    (四)“十一五”期间我国水产品加工业发展重点
    (五)“十一五”期间我国传统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重点
    四、重点任务
    (一)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建设工程
    (二)加工专用原料基地建设工程
    (三)农产品加工技术创新工程
    (四)农产品加工质量安全保障工程
    (五)农产品加工信息化建设工程
    (六)农产品加工创业工程
    五、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政、金融以及税收等方面的扶持力度
    (二)鼓励探索企业与农户利益联接新机制
    (三)建立健全各类社会化服务
    (四)加快技术创新步伐
    (五)推进重点任务实施
    (六)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十一五”时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阶段。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对于落实中央提出的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村生产发展和农民生活富裕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划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编制“十一五”规划的有关要求,从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按照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在全面分析“十五”发展情况的基础上,确定了“十一五”期间以食品工业为主的包括粮油、果蔬、畜产品、水产品和传统农产品等主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目标,明确了重点领域与相关区域布局,提出一批重点工程和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是“十一五”期间指导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重要依据。
    一、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一)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现状
    “十五”以来,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成为国民经济中最具成长活力的产业之一。主要表现在:   
    1.农产品加工业总量快速增长,运行态势良好。“十五”期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的年均增长近15%。2005年我国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4.2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6%。全国规模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达7万多家,从业人数近1800万人,占全部工业从业人员的28%。目前,农产品加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第一大支柱产业,也是发展最快的产业之一。
    2.在繁荣地方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和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等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农产品加工业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增强,逐步成为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并在增加农民收入,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一些以农业为主的县市,农产品加工业的税收对本级财政的贡献率已达到70%,通过建立“公司+基地+农户”、“公司+中介组织+农户”、“公司+村委会+农户”等多种利益联接机制,增加农民收入。目前,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80多家,带动农户8726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35.2%,参与产业化经营的农户比普通农户每户年平均增收1300多元。
    3.产业和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逐步实现了由初加工向深加工的转变。农产品加工业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逐步调整,形成了以粮油、果蔬、畜产品和水产品加工为主导行业的农产品加工产业格局。其中,食品工业比重上升,2005年食品工业占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的比重达到50%。产品结构呈现多样化趋势,方便食品、快餐食品、休闲食品、营养保健食品等发展迅速,产品附加值不断提高,主要农产品深加工比例达到30%以上,逐步由初加工向深加工转变。
    4.农产品加工企业规模扩大,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近年来,国内已涌现出一批起点高、成长快、规模大的农产品加工企业集团,成为农产品加工业的中坚力量。到2005年底,全国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企业7万多家,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的20%以上是由固定资产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创造的,并有效带动了关联企业的发展。在全国6万多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国家级龙头企业580多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3750多家,一大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不仅规模大,效益好,而且带动能力强,辐射面广。
    5.农产品加工向产区和大城市郊区集中,优势产业集群初步形成。各地根据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围绕优势农产品和市场需求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建设了一批特色鲜明的农产品加工产业带和加工区。在农业部确立13种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的基础上,构建了我国农产品加工产业带和以大城市郊区为依托的加工区,带动了龙头企业的集聚和优势产业集群的形成。
    (二) “十一五”期间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环境条件
    “十一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创造了环境条件,具体体现在:
    1.农产品原料丰富。近年来,我国农产品丰年有余,供求基本平衡,粮食、水果、肉类、奶类、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产量已位居世界首位,农业开始步入效益农业阶段,通过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农产品加工业正在成为效益农业的主导产业。
    2.政策环境宽松新阶段,中央提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任务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方针,2004年以来中央连续下发了三个1号文件,国务院编制并下发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了一系列推动农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为加快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3.国内市场需求旺盛。目前我国人均GDP已经达到1700美元,人民生活开始向全面实现小康迈进,食品消费结构进入了加速调整和升级的重要阶段,在农产品直接消费减少的同时,对加工制品出现了数量和质量上的巨大需求,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的市场环境已经形成。
    4.国际贸易环境逐步改善。我国加入WTO,有利于农产品加工业利用国外资源,有利于农产品加工业扩大出口,有利于国外先进技术及管理经验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提升技术水平和产业素质,增强我国农产品加工业的综合竞争力。
    (三)“十一五”期间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
    在外部环境上,首先是竞争加剧,农产品贸易逆差,跨国企业对国内企业构成巨大挑战;其次是生产成本增加,人民币升值、能源、食糖和用工紧张造成相应价格的持续上涨,导致加工业生产成本快速增加,近10年来,我国农业生产成本以平均每年10%的速度递增,使农产品价格随之提高;再次是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使产加销一体化的农业整体竞争优势难以形成。
    在我国农产品加工业自身发展上,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加工规模和整体水平还比较低。总体上看,中小企业和家庭作坊较多,产业集中度不高,处于低水平循环。目前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率在90%左右,我国只有45%左右(初加工以上);发达国家农产品深加工(二次以上加工)占80%,我国只有30%左右;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为2~4:1,我国仅为1.1:1。二是加工技术装备差距还比较大。我国农产品加工的技术装备80%还处于20世纪70—80年代的世界平均水平,15%左右处于20世纪90年代水平,只有5%左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三是加工标准和质量控制体系不完善。普遍存在标准陈旧,体系不健全,不适应行业发展与国际接轨的需要,甚至有些重要领域存在标准空白现象。四是服务体系建设滞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行业协会发展滞后,公益性社会化服务平台尚未形成。五是管理体制不完善,政策不配套。
    二、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目标
    (一)“十一五”期间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按照“转变、拓展、提升”三大战略的总体部署,围绕现代农业建设、农民就业增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农村和谐社会建设,以科学规划为先导,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合理布局,围绕大宗、优势农产品,重点发展精深加工,增加农民收益,提高农产品附加值,逐步实现由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的转变、由数量增长向质量和效益提高转变,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十一五”期间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主要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富裕作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农产品加工业的带动,建设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原料基地,形成加工企业与农户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利益联接机制,使农民分享到加工环节利益。
    2.坚持市场导向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主导作用,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行业的整体效益;通过研究、开发一批名牌产品,提高市场占有率;通过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优势企业和主导产业,提高国际竞争能力。
    3.坚持质量安全原则。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建立从“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执行农产品(食品)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大力发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确保农产品加工的质量安全。
    4.坚持科技创新原则。整合科技资源,加强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和吸收,加大技术集成和原始创新,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全力打造一批农产品加工科技创新基地和产业化示范基地,全面提高我国农产品加工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在关键技术领域实现重点突破。
    5.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充分发挥资源、经济、市场和技术优势,依托优势农产品生产区域,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逐步形成农产品生产和加工相协调的现代农业产业带,实现农产品加工与原料基地的有机结合,将资源优势、区位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
    6.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发展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农产品加工业,原料基地建设必须服从生态环境建设的要求,农产品加工的过程要重视清洁生产和循环利用,加强资源的深度开发利用,节能降耗,减少环境污染,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三)“十一五”期间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目标
    “十一五”期间,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紧紧抓住农产品加工增值的关键环节,在结构调整和产业不断升级、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显著降低加工能耗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年均增长12%的发展速度,2010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突破7万亿元,到“十一五”末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的产值之比超过1.5∶1。具体目标为:
    ——农产品加工水平要有较大提高。到2010年我国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初加工以上)达到60%,精深加工比重明显增加。其中粮食加工转化率达到75%,水果超过15%,蔬菜达到5%,肉类达到15%,水产品超过35%;主要农产品深加工比例(二次以上加工的产品占其产量的比例)达到40%以上。
    ——产品质量水平要有较大提升。建立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得到更快发展,推动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各类产品及管理体系认证,全面提升农产品加工业标准化水平。到2010年,力争60%左右的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ISO、HACCP体系认证,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市场具有较大潜力和市场占有率的名牌产品。
    ——技术与装备水平要有较大提升。研制一批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产品加工关键技术,开发一批先进的农产品加工重大装备。到2010年,农产品加工新技术得到推广和较广泛应用,农产品加工关键装备国产化率达到60%以上,总体技术与装备水平达到21世纪初的国际先进水平,部分领域达到同期国际先进水平。
    ——龙头企业集群要有较大发展。培育一大批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和超过50亿元的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一批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和国际竞争力强的出口企业。
    ——基地建设布局要更加优化。根据《农产品优势布局规划》和《特色农产品布局规划》以及农产品出口需要,建设一大批高标准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带动农户进行标准化生产。
    ——产业化经营带动能力要有较大提升。扶持发展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中介服务组织,力争使更多农户进入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域,农户来自产业化经营的收入明显增加。
    三、重点领域与相关区域布局
    (一)“十一五”期间我国粮油加工业发展重点
    1.玉米加工。加强高油玉米、蜡质玉米、高直链玉米等加工专用玉米品种的选育,建设优质原料示范基地;发展专用变性淀粉、玉米淀粉糖、多元醇、乳酸和聚乳酸、淀粉基生物材料等精深加工产品,以及玉米胚芽、蛋白粉和玉米纤维等副产物综合利用新技术、新工艺研究与产业化开发;开展玉米主食食品、休闲食品、方便食品和功能食品的产业化开发;研制年产10万吨以上玉米变性淀粉生产专用设备,主要包括脱胚磨、针磨、分离机、浓缩机等;开发竞争力强和技术含量高的品牌产品,使玉米的加工转化率(不包括饲料)由12%提高到20%。
    在东北三省、内蒙古等北方春播玉米区和河北、山东、河南等黄淮海平原夏播玉米区,调整玉米加工区域布局,增强玉米主产区的加工转化能力;在河北、吉林、山东等玉米淀粉加工主产省,建立加工专用玉米生产基地,为产品加工提供原料保障;在四川、重庆、云南、贵州等西南山地玉米区,甘肃、陕西、新疆等西北灌溉玉米区和青藏高原玉米区重点发展特色玉米食品、玉米深加工产品和饲料工业。
    2.大豆加工。加强高油、高蛋白和无豆腥味大豆等加工专用品种的选育,建设优质原料生产示范基地;重点发展销路广、市场潜力大的豆奶(粉)、浓缩蛋白、组织蛋白、专用分离蛋白、改性大豆蛋白等新兴大豆食品或食品基料,使总产量得到较大幅度增长;开展传统豆制品工业化生产技术和装备研制与产品开发,提升产品工业化水平;加强大豆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技术研究,积极开发大豆磷脂、低聚糖、异黄酮、食用纤维等功能性食品,以及利用油脚、皂脚水解提取脂肪酸、甘油和利用废弃食用油脂生产生物柴油。同时,优化产业和产品结构,提高大豆综合加工利用能力,延伸大豆产业链条,形成一批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使1000吨/日以上制油企业加工量占总加工量的比例提高到70%、大型龙头企业加工量占总加工量的40%。
    在广州、深圳、东莞、北海、厦门等珠江三角洲,上海、张家港、宁波等长江三角洲和大连、青岛、烟台、日照等黄渤海等沿岸、沿海地区建设高级调合油、饲用蛋白、脂肪酸、甘油、维生素E、精制磷脂等生产基地和出口基地;在东北和山东、河南、河北、安徽等黄淮海地区发展大豆浓缩蛋白、组织蛋白、分离蛋白和大豆蛋白粉的生产,并丰富生产品种、开发其终端产品;加强非转基因原料基地建设,大力发展传统豆制品生产,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3.稻米加工。开发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发芽糙米、留胚米、蒸谷米,高纯度米蛋白、米淀粉脂肪替代物、米糠多糖、米糠油、稻壳可降解环保餐盒等高附加值产品;开展米饭、米线、营养强化米、营养米粉等传统大米主食品的加工技术与装备的研究开发,发展米制食品工业化生产;建立健全稻谷加工标准体系、全程质量控制体系和快速检测体系。使日处理稻谷100吨以上碾米企业加工量占总加工量的比例提高到45%以上,标准一等以上大米占总量的90%,优质品牌化的大米供应量占全国城镇大米年消费总量的20%左右,工业化米制品产量占稻米总产量的20%。
    在东北三省和江苏、江西、湖北、湖南等省培育年处理30万吨的加工龙头企业,并形成相应规模的碎米、米糠、稻壳综合开发利用能力;在四川、广西、云南、贵州、陕西、甘肃、宁夏等西部地区建设企业规模为年产3~5万吨的营养大米、营养米粉生产基地。
    4.小麦加工。加强面包、饼干、蛋糕、馒头和面条等加工专用小麦品种的选育,建设优质原料生产基地;优先支持发展食品专用粉、营养强化面粉、预配粉,以及重点发展传统面制主食品工业化生产与应用,实现中式配餐、学生营养配餐及大众面制主食品的工业化生产;开展小麦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开发麦胚食品等高附加值产品;培育和发展我国小麦加工业龙头企业,打造名牌产品,提高产业规模效益和集约化程度;实现面制食品手工制法向工业化生产的转变,使小麦专用粉加工量达到面粉总加工量的18%、日处理小麦200吨以上的面粉企业加工量占总加工量的比例达到50%、小麦副产品及综合利用率提高到10%。
    在河北、山西、江苏、安徽、山东、河南、陕西、甘肃、新疆发展以优质强筋小麦为原料,生产面包、面条、馒头等专用小麦粉为主的加工企业;在江苏、安徽、河南的部分地区和湖北发展以优质弱筋小麦为原料,生产饼干、蛋糕专用小麦粉为主的加工企业;在黑龙江、内蒙古发展以强筋春小麦为主要原料,生产面条、馒头等专用小麦粉为主的加工企业;在小麦主产区培育日处理小麦1000吨以上的大型面粉加工企业,并提高综合利用水平,京津沪、广东发展日处理面粉10万吨以上的传统面制品和日产20万包以上的方便面工业化生产。
    5.油菜籽加工。发展高产“双低”、专用高芥酸、高油酸、高硬脂酸等品种,建立加工专用原料基地;开发和推广菜籽干法脱皮、低温冷榨、膨化浸出、低温脱溶、物理精炼等制油新技术、新设备,减少环境污染,提高产品质量,降低能耗;利用菜籽饼粕、皮壳、油脚等副产物,开展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开发生物柴油、润滑油、油墨涂料等新产品,使菜籽精炼油年产量增加到600万吨,油菜籽加工设备国产化率由70%提高到90%,脱皮、低温压榨、膨化浸出等制油新技术得到推广应用。
    在重庆、四川、云南、贵州、青海等长江上游地区,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及河南信阳等长江中游地区,上海、江苏、浙江等长江下游地区进行加工企业布局。企业布局生产规模要大、中、小相结合,优势产区应重点发展大型加工企业;产品档次要高、中、低相结合,以发展高中档产品为主,油菜籽优势产区应重点发展高档产品。
    6.薯类加工。开展高淀粉型、油炸型、高蛋白型等马铃薯加工专用品种的选育和贮运技术研究,提高加工原料的品质;开展薯类淀粉和变性淀粉技术研究,提高薯类淀粉和变性淀粉加工水平;开展马铃薯条(片、全粉)、甘薯方便湿粉等技术研究与开发,增加薯类食品的品种,提高产品的质量;加强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发展配合饲料生产,解决薯类加工厂废弃物污染问题。使薯类加工转化率提高到25%,深加工转化率提高到10%。薯类淀粉总产量增加到150万吨,变性淀粉增加到30万吨,薯类食品增加到50万吨,薯类加工设备国产化率由70%提高到90%。
    马铃薯与甘薯类加工企业主要在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陕西、甘肃、宁夏等地布局;木薯加工企业主要在广西和广东布局。加工企业生产规模要大、中、小相结合,薯类优势产区应重点发展大型企业,产品档次要高、中、低相结合,以发展高中档产品为主,薯类优势产区要重点发展高档产品为主。
    7.特色杂粮加工。加强燕麦、荞麦、啤酒大麦、小米,以及红小豆、绿豆、蚕豆等食用豆类等特色杂粮加工特性研究,建立优质加工专用原料基地;利用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装备,开发和生产适销对路、竞争力强、技术含量高的产品,扩大产品的应用领域;优先发展功能性、营养型早餐类食品,加强传统食品的改造和工业化生产,开展燕麦β-葡聚糖、荞麦黄酮等高附加值成分的研究,开发具有保健功能的特色食品;开发燕麦早餐食品、荞麦传统食品、大麦茶、小米饮料、豆类食品馅料等产品,并拓宽产品的应用范围,满足多样化的市场需求。
    杂粮、杂豆加工业的发展也应按照作物优势区域带进行合理布局;生产企业的规模大、中、小相结合,以发展大中型企业为主;优势产区重点发展初中级加工,产品档次高、中、低相结合;经济发达地区加工企业要以发展高档产品为主,面向城市高端消费人群。
    (二)“十一五”期间我国果蔬加工业发展重点
    1.果蔬汁加工。加强果蔬汁加工专用品种引进和选育,研究原料预处理技术、高效榨汁技术、膜技术、非热力杀菌技术、无菌包装技术、浓缩汁冷冻贮藏技术以及综合利用技术等;对引进的关键设备与零部件及加工工艺进行消化、吸收,同时引进新型的加工设备,如高压脉冲电场杀菌机等;开发果蔬汁新产品,主要包括NFC果蔬汁、复合汁和果蔬汁主剂;建立既与国际接轨又适合中国国情的果蔬汁加工全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并进行产业化示范和推广。
    在加工布局上,原料主产区建立浓缩加工厂,发展浓缩果蔬汁、果蔬浆等半成品,大中城市等消费市场建立灌装加工厂,发展果蔬汁终端产品;辽宁、山东、陕西等地发展浓缩苹果汁;内蒙古、新疆、甘肃、宁夏等西部地区发展番茄酱、浓缩葡萄汁;天津、河北、安徽等地发展桃汁、浓缩梨汁;重庆、湖北等地发展柑橘浓缩汁与NFC柑橘汁;海南和云南等地发展热带果汁;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发展直饮型果蔬汁终端产品;形成高端产品与低端产品、半成品与终端产品、出口与内销产品共存的产品结构布局。
    2.果蔬罐头加工。选育适合罐头加工的专用品种,并对其加工特性进行研究;加强去皮技术、电脑程序控制自动杀菌技术、综合利用技术等研究,研发连续化、智能化的加工装备;开发易开罐、软包装、半刚性包装等新型包装容器和材料;重点开发轻糖型、混合型等新型果蔬罐头产品,建立并推广罐头加工全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
    立足区域布局和产品布局,考虑原料基地和产品市场两大因素,进行企业的合理布局。在河北、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南、新疆等传统生产省份集中发展果蔬罐头生产;在浙江、湖南、四川、湖北等发展柑橘罐头,河北、辽宁、浙江、山东、安徽等发展桃罐头;在福建、山东、山西等发展芦笋罐头;在浙江、福建等发展竹笋罐头;在新疆等西部地区发展番茄罐头。
    3.脱水果蔬加工。选育适合脱水果蔬加工的专用品种,并建立原料基地;研究冷冻干燥、真空微波干燥、低温膨化干燥、联合干燥、太阳能利用及产品分级等技术,开发新型脱水果蔬产品;开发先进、高效、节能的脱水设备;建立并推广脱水果蔬加工全程质量控制体系。 
    在果蔬主产地及东南沿海贸易发达地区,如山西、江苏、浙江、福建、山东等地发展脱水果蔬产业,同时向西部地区如甘肃、宁夏、新疆等发展,形成“优势品种、优势产区加工”的“双优”布局。重点发展洋葱、大蒜、南瓜、胡萝卜、姜、辣椒、萝卜条等脱水产品,扩大脱水马铃薯、洋葱、胡萝卜等大品种生产规模。重点在东南沿海出口基地进行加工业布局,同时发展甘肃、宁夏、新疆等西部地区及东三省的脱水果蔬加工,增强向中亚及俄罗斯等欧洲国家的出口能力。
    4.果蔬速冻加工。选育适合速冻果蔬加工的专用品种,并对其加工特性进行研究;研究快速冻结和快速解冻新技术,开发速冻果蔬新型产品,扩大豌豆、甜玉米、草莓、荔枝、杨梅等产品生产规模;开发生产能力高的连续螺旋式速冻机、超低温液氮和二氧化碳喷淋式速冻机以及配套的果蔬预冷机,并开展速冻包装材料的研发;建立并推广速冻果蔬加工全程质量控制体系。
    在果蔬主产地及东南沿海地区,河北、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地发展速冻果蔬产业,同时向东北及云南、新疆等边疆省份发展,形成环形发展产业布局。重点发展芋头、菠菜、豆类等速冻品种,扩大豌豆、甜玉米、马铃薯等大品种生产规模;增加国际市场上交易量可观的速冻水果生产如速冻草莓、杨梅等果品;重点在东南沿海出口基地进行加工业布局,加强云南、新疆等西部地区及东三省的速冻果蔬企业建设,增强向南亚、中亚及俄罗斯等欧洲国家的出口能力。
    5.果蔬物流。研发果蔬商品化处理技术与设备;研究果蔬贮运保鲜新技术,开发新型果蔬保鲜剂、保鲜材料及保鲜设备;研究果蔬鲜切技术、品质控制及与快速检测技术;建立果蔬冷链储运系统和果蔬物流信息平台;按照国际质量标准和要求建立果蔬物流全程质量控制体系,并进行产业化推广与示范。
    立足山东、陕西的苹果产业带、长江中上游的柑橘产业带,以及河北、辽宁、山东等蔬菜主产区进行物流区域布局,重点发展大蒜、洋葱、番茄、芦笋、青椒和辣椒、胡萝卜、萝卜、甘蓝、花椰菜等出口蔬菜和苹果、梨和柑橘等出口果品。在东部沿海地区蔬菜主产地建设大型蔬菜物流企业;在河北、辽宁、浙江、山东、湖南、陕西等果品主产省建设大型果品物流企业。
    (三)“十一五”期间我国畜产品加工业发展重点
    1.肉制品加工。加强冷却肉、冰鲜禽肉、发酵肉制品、传统肉制品、功能性肉制品等产品精深加工与物流配送技术研究与开发,增加肉制品加工品种,提高肉品加工能力;加强对畜禽血液、骨组织、畜禽脏器、皮毛绒等的利用;研制开发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肉品加工先进设备,重点开发自动化智能分级生产设备、自动化肉品加工生产设备、自动化在线或定位检测设备等,提高我国肉品加工关键设备的自给率;开展研究微生物预报预测技术、溯源技术,建立完善的肉制品加工全程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使我国肉品加工率达到10%,设备国产化率达到50%。
    在东北及河北、内蒙古、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牛羊资源丰富地区,重点进行优质牛羊肉的屠宰与加工龙头企业布局,以生产冷却牛羊肉、冷冻小包装牛羊肉、低温肉制品等产品为主;在河北、山东、河南、四川等活猪资源丰富地区,重点进行生猪屠宰和加工龙头企业布局,以生产冷却猪肉、高温火腿肠、发酵肉制品和低温肉制品等产品为主;在西南地区,重点进行中式传统肉制品加工龙头企业布局,以生产腊肠、腊肉、宣威火腿等产品主,兼顾低温肉制品的开发生产;在江浙水禽资源丰富地区,重点进行水禽加工龙头企业布局,以生产水禽低温肉制品和盐水鸭等特色产品为主。
    2.乳制品加工。加强原料奶营养与加工特性研究,建立优质奶源基地;研究干酪、益生菌发酵产品、强化婴儿乳粉、免疫活性肽等新型乳制品加工技术,优化我国乳制品的产品结构;研究并建立菌种资源库,选育出风味独特、性能优良、便于商品化的优良菌种,生产国际先进水平的商品化直投式发酵剂;研究现代乳品质量及安全检验技术,开发质量检验设备,建立乳品加工标准体系和全程质量控制体系,提升乳制品国际竞争力。
    在东北及内蒙古东部玉米带及天然草场丰富地区,利用丰富的原料奶优势,建立和发展乳牛养殖和乳品加工龙头企业,主要发展专用乳粉、UHT奶、长保质期巴氏杀菌奶和乳饮料、冰淇淋等制品;在中原、华南、西南、华东及城市周边的奶业区,支持发展大中型乳品企业,主要生产供城市消费的巴氏消毒奶、酸奶和冰淇淋等短效产品;对缺乏原料奶供应的城市以UHT奶、酸奶为主;对于相对落后的农村以奶粉、UHT袋奶为主。因地制宜,结合资源、市场、发展潜力等进行合理布局,将规模优势、资源优势、技术优势和市场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避免过度集中投资,造成局部奶源的紧张和市场的拼争,鼓励中小企业发展酸奶、巴氏消毒奶等短效产品,使企业形成自我生存的特色优势。
    3.蛋制品加工。重点进行消毒包装洁蛋、液态蛋、高特性专用蛋粉等新型蛋制品生产关键技术和设备的研究开发;对溶菌酶、特异性抗体(IgY)因子、清壳素、生物活性钙素、硫酸软骨素等蛋及蛋壳内活性成分的提取及应用进行研究开发,提高蛋品及副产物附加值;对松花皮蛋、咸蛋和糟蛋等中式传统蛋制品现代化生产技术进行研究,提升传统蛋制品的生产技术水平;加强蛋品加工国产化设备的研究与推广;建立禽蛋加工生产操作规程与全程质量控制体系,对蛋禽饲料、蛋禽养殖生产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和控制,确保禽蛋原料质量与安全。
    在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等鸡蛋生产集中的地区,重点发展消毒分级的鲜蛋(洁蛋)、液态蛋、软包装卤蛋、以及方便蛋制品生产企业;在洞庭湖、鄱阳湖周围江苏、浙江、江西、湖北、湖南等省水禽蛋资源丰富地区,大力发展水禽蛋品加工企业;在浙江、江西、湖北、湖南等鹌鹑蛋生产集中的地区,重点发展对我国香港、台湾和国外的东南亚、日本、欧洲等地出口鹌鹑皮蛋的加工;在西部的重庆、四川、贵州、陕西四省,主要建立无公害、绿色放养禽蛋生产加工企业。
    (四)“十一五”期间我国水产品加工业发展重点
    1.淡水鱼类加工。研究烤鳗、鱼糜制品、鲟鱼子、水产模拟食品等精深加工技术,开发冷冻调理食品、冷藏保鲜鱼制品、即食食品和休闲食品;利用加工废弃物研究开发氨基酸、调味品、营养品、健康饮料、功能食品等;开发淡水鱼加工专用成套设备;建立淡水鱼加工的全程质量控制体系。
    在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等地区主要进行鳗鱼、鲢鱼、罗非鱼、鲮鱼、鲟鱼等加工开发,发展烤鳗、冻鱼及鱼片、鱼罐头、鱼糜和鱼糜制品、氨基酸调味品、鲟鱼子、腌熏制品、鱼露、模拟食品、方便食品、功能性食品等的加工;在辽宁、江苏、山东等地区主要进行鲢鱼、鳙鱼、鲟鱼等加工开发,发展鱼糜和鱼糜制品、鱼罐头、冻鱼及鱼片、氨基酸调味品、模拟食品、方便食品、功能性食品等的加工;在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等地区主要进行鲢鱼、鳙鱼、罗非鱼和鲟鱼等加工开发,发展鱼糜及鱼糜制品、冻鱼及鱼片、鱼罐头、腌熏制品等加工。
    2.海水鱼类加工。研究以海水养殖鱼类、远洋捕捞鱼类、海水中上层鱼类的超低温速冻技术、物流保鲜技术、干燥技术、质构重组技术等,开发海水鱼类加工新产品;加强海水鱼类加工副产品的综合开发利用,达到提高经济效益和资源利用率的目的;建立完善的海水鱼类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在海水中上层鱼类主要分布地区,辽宁、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省,主要进行鱼粉和鱼油加工,其次进行腌干制品和鱼糜制品加工;在远洋捕捞鱼类主要分布地区,辽宁、浙江、山东等省,主要进行金枪鱼等深海鱼类加工,开发鱼糜制品、调味制品和保健食品;在海水养殖鱼类主要分布地区,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省,重点进行养殖大黄鱼、鲈鱼加工。
    3.虾、蟹类加工。研究原料虾蟹的质量控制技术、虾蟹新产品的精深加工技术如超低温速冻技术、保鲜技术,开发新型生物保鲜剂及加工成套设备;利用虾蟹加工废弃物开发甲壳质和甲壳胺等精深加工产品。
    在山东、广东、广西、海南等对虾加工主要分布地区,应加强对虾养殖过程中渔用兽药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出口对虾的质量安全水平。
    4.贝、藻类加工。研究养殖贝类的生物危害检测技术,贝类的净化、保鲜与保活技术,贝类的活性物质提取技术,开发新型贝类产品;研究藻类危害物脱除与检测技术、活性物质提取技术,开发海藻食品、海藻胶、海藻保健品、海藻化妆品;建立贝、藻类加工标准体系与全程质量控制体系。
    在辽宁、福建、山东、广东等贝类主要分布地区,主要开发供应超市的保鲜牡蛎、冷冻牡蛎、裹面包屑的牡蛎产品;浙江主要发展缢蛏精深加工;江苏主要发展文蛤加工;广东主要发展贻贝加工。在辽宁、福建、山东等海带主要分布地区,重点开发海带食品、海带调味品、海带保健食品、海带化工产品;江苏、浙江开展紫菜研发,重点发展紫菜食品、保健品和海藻化工产品;广东省开展江蓠、马尾藻、紫菜、麒麟菜和螺旋藻等研发,优先发展藻类即食食品、藻类保健品、藻类药物;海南应重点发展海洋蔬菜藻类食品和琼脂胶、卡拉胶和海藻胶加工产品。
    5.其它海产品加工。研究鱿鱼质构重组技术与综合利用技术、海参胶原蛋白稳定技术与保鲜技术、海蛰深加工技术与含矾废水污染物控制技术,开发鱿鱼鱼糜制品和调味制品、海参保鲜制品和保健食品、海蛰方便食品等高附加值产品。
    在远洋捕捞主要分布地区,辽宁、浙江、山东、天津等省市,主要进行鱿鱼深加工,开发鱼糜制品、调味鱿鱼制品、鱿鱼废弃物开发保健食品;在海水养殖主要分布地区,山东、辽宁等省,重点进行海参加工。在山东、辽宁、广西、天津等省市主要开发海蛰深加工产品和方便食品。
    (五)“十一五”期间我国传统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重点
    1.茶叶加工。开展绿茶清洁加工技术研究,名优茶机械化、标准化加工技术研究和关键设备的研制,以及绿茶连续化、智能化加工的前期工艺技术研究,建立符合现代食品加工要求的绿茶示范生产线;开展新型茶饮料开发及制备新技术研究、袋泡绿茶加工的关键技术研究;开展茶叶天然产物提取与利用研究,主要研究类黄酮化合物、茶多糖、茶氨酸、茶色素等天然产物的提取与利用,开发功能性的高附加值产品。
    茶叶初制加工主要在原料主产区布局,茶叶精制加工及深加工主要在中心城市布局;出口茶叶加工主要在沿海城市布局;茶叶初制加工以发展中小规模为主,在原料运输方便的前提下,尽可能扩大加工能力。茶叶加工产品结构,力争传统加工产品比重下降,精深加工产品比重上升。
    2.糖料加工。重点发展精炼糖(精制幼砂糖、单晶冰糖、赤砂糖等)加工业;鼓励开展以低成本糖料为原料生产燃料酒精的研究;支持采用生物膜和基因工程等高新技术,开发精细化工产品等,提高食糖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水平,开展甘蔗渣造纸、甜菜废丝利用研究和开发等。
    糖料加工主要在原料主产区布局。重点建设南方、北方两大糖料加工业重点产业带,其中,南方重点产业带布局在广西、云南、广东和海南四省区,北方重点产业带主要布局在黑龙江、新疆、内蒙古三省区。支持制糖企业建立科工贸一体化的大型企业集团,充分发挥规模经营效益。
    3.蜂产品加工。加强蜂产品功能因子研究,重点进行功能因子的提取、合成、分析、检测、功能评价、分离重组等,拓展蜂产品的开发深度和范围,提高蜂产品的附加值;加大蜂蜜果糖的开发,通过深加工提取和转化技术,将商品价值低的次等级蜂蜜加工成蜂蜜果糖,同时添加功能因子,使之成为对糖尿病人和心血管病人有辅助疗效的保健食品;开展蜂花粉开发利用研究,采用高科技手段,对花粉进行破壁,富集核酸,并利用其中的黄酮、维生素等活性物质,开发以抗衰老功能为主的蜂花粉核酸制品。
    蜂产品加工主要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湖北、广东、四川等省市布局,以发展蜂蜜、蜂王浆、蜂花粉、蜂胶等深加工保健产品为主,大力发展有机蜂产品、保健蜂产品、传统蜂产品、出口蜂产品等。
    4.食用菌加工。加强食用菌加工和保鲜技术研究,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重点开发食用菌即食食品和保健食品,增加食用菌产品附加值;大力开展食用菌药用成分提取与利用研究,延长产业链,提高食用菌生产的综合效益。
    在浙江、福建、山东等食用菌主产区,建立一批食用菌生产加工基地,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用菌生产加工,积极推进食用菌即食食品、保健品及药物开发,从根本上提升我国食用菌行业发展水平。初加工主要在主产区进行布局,精深加工主要在中心城市布局。在食用菌加工产品结构中,力争初加工制品比重下降,不超过80%,即食、保健食品和药物制品比重上升,分别达到15%和5%。
    四、重点任务
    “十一五”期间将通过重点任务的实施,为推进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一)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建设工程
    按照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律,结合实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根据各地加工业发展的基础和特点,选择资源和市场配套性强、可以形成产业集聚和经济优势的农产品加工区域及大城市郊区,重点建设一批全国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建设的主要内容是:通过推进农产品加工业的产业集聚,进一步整合各种资源和生产要素,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为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提供示范样板。示范基地建设要与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和商品粮基地建设相协调,布局合理、特色突出,按照促进优势产业带形成与发展、商品粮基地巩固与提高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高农产品综合加工能力,实现由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由传统加工工艺向现代高技术转变,由资源消耗型向高效利用型转变,使示范基地成为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健康发展的推动力量。到2010年,重点培育500个全国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同时,选择一批龙头加工企业作为示范基地的依托单位,加强对科研开发、技术改造、营销服务等方面引导,使其形成与优势农产品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配套加工能力。
    (二)加工专用原料基地建设工程
    在《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确定的专用小麦、专用玉米、优质水稻、高油大豆、柑橘、苹果、甘蔗、肉牛肉羊、生猪、牛奶、水产品等13种优势农产品、41个优势产区内,按照农产品加工的具体要求,选育加工专用品种,并建立加工专用原料基地,以满足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要求。鼓励加工企业直接参与加工专用原料生产,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建设加工专用原料基地,实现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管理,形成安全可靠的加工原料来源。建设的主要内容是:以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及种、养基地为依托,以加工企业为龙头,建立一批与加工业配套的粮油、蔬菜、果品、畜禽、蛋、奶及水产品专用原料基地。到2010年,依据《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在全国培育50个具有区域特色、示范带动作用大的农产品加工专用原料基地,为农产品加工业健康发展提供原料保障。
    (三)农产品加工技术创新工程
    通过有效整合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企业的力量,构建农产品加工业技术创新体系,形成农产品加工业技术创新机制。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加快农产品加工研发中心建设。加速农产品加工公共资源整合,以中国农业科学院为依托建设国家农产品加工研发中心,以中央或地方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为依托重点建设50个专业性的农产品加工研发分中心,解决农产品加工业重大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技术推广问题。推进建立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在100家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进行建立技术研发中心的试点,鼓励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与企业的产学研对接,组建专业性的农产品加工研发中心或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技术创新机构,选准科研重点,进行联合攻关,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促进建立以加工企业为主体,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为依托的自主创新机制。促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用好农产品加工重大关键技术筛选的成果,每年对20~30项农产品加工适用和重大关键技术进行推广示范,通过研究、开发、引进、推广一批农产品加工重大关键技术、工艺和装备,突破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方面技术瓶颈的制约,全面提升我国农产品加工业的技术水平,培育一批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的名牌产品。国家重点在农产品加工研发中心和骨干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加工关键技术引进、开发上给予扶持。
    (四)农产品加工质量安全保障工程
    通过健全完善农产品加工质量标准和检测体系,加强从原料生产到加工全过程的标准化管理和质量控制,提高农产品加工质量安全水平。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制定并发布《“十一五”农产品加工标准制修订指南》。根据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特点以及国际国内标准的现状,研究、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产品加工业标准制定(修订)框架指南,有效指导“十一五”期间我国农产品加工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构建农产品加工国际标准跟踪平台。及时收集、掌握和整理CAC、ISO等国际组织以及美国、日本、韩国、欧盟等主要贸易国农产品进出口标准及政策的发展动态,并随时反映国际农产品贸易中出现的新情况、新趋势和新问题,为广大农产品加工企业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和制定(修订)我国农产品加工标准以及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加强农产品加工全程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加快农产品加工企业推行良好生产操作规范(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和ISO9000族系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进一步加强对已通过认证的企业后续监管。同时,完善农产品加工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充分发挥现有农产品质检机构的作用,拓展其检测范围,扶持鼓励现有省级质检中心开展农产品加工业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大力支持检测新技术的研究,逐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快速、便携、精确的检验检测技术体系,全面提高我国农产品加工业检验检测的能力。建立健全农产品加工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体系。研究食用农产品安全诚信的评价指标,建立食用农产品安全诚信监控网络,营造“重质量安全,守行业诚信”的氛围。
    (五)农产品加工信息化建设工程
    通过信息化带动,促进农产品加工业走新型工业化的路子。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健全完善农产品加工信息网络。通过对现有的农产品加工信息网的完善和改扩建,整合全国农产品加工信息资源,构筑县、市、省和国家多层次的农产品加工信息网络,为宏观决策、促进产业发展提供丰富的信息资源。推进农产品加工企业信息化。依托农产品加工信息网,建立农产品加工市场信息预警机制,为农产品加工企业经营管理提供重要依据;同时推动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选择100家在电子商务应用方面有一定基础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试点示范。探索建立农产品物流信息化平台。构建农产品加工、生产、运输、销售的物流信息数据库,对农产品物流各环节进行编码标识和信息采集,实现农产品物流的现代化、标准化和信息化,选择50家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物流信息化平台建设试点。
    (六)农产品加工创业工程
    加强对新办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创业的扶持和服务,促进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形成合理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扩大农村劳动力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能力。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开展创业辅导培训。选择加工业已经具有一定的基础,并对农产品主产区有较强辐射作用的地区,以农民为主要对象,举办农产品加工创业培训。通过系统、规范的创业培训课程学习,了解就业形势和创业环境,了解申办各类经济组织的要求及相关的政策、法规,激发并增强农民,特别是年轻农民自主创办小企业的信心,学习、掌握企业经营管理的必备知识,提高自主创业的综合素质,以及管理运营企业的能力。加强创业孵化服务。鼓励各地在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粮食主产区和大城市郊区建设农产品加工业创业辅导基地,依托当地农产品资源和市场资源孵化中小型加工企业,促进农产品就地转化增值和农民就近转移就业。农产品加工创业辅导基地建设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要有利于农产品原料和加工产品的集散,有利于技术、人才、资金、信息和劳动力等要素资源的集聚,有利于农民的持续增收。 “十一五”期间,全国重点培育50个农产品加工创业辅导基地进行试点示范。构建创业服务平台。培训服务平台,用好现有的农业、乡镇企业培训中心,通过评估、认证,确定一批农产品加工创业培训基地。信息服务平台,整合现有的与农产品加工有关的网络、报刊等媒体,建立为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创业信息服务的平台。咨询服务平台,广泛发动社会力量,为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企业诊断、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信用服务平台,建立新办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信用档案,开展信用征集、信用登记评估、信用发布以及诚信活动,规范企业创业行为。
    五、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把其作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措施之一,“十一五”期间,必须抓住机遇,进一步落实完善各项政策,营造良好环境,有效化解制约发展的矛盾和问题,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健康发展,为此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政、金融以及税收等方面的扶持力度
    继续落实好2004年以来下发的三个中央1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02]62号)等一系列重要文件中关于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有关要求,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全面落实相关政策。积极协调财政部门争取设立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业的财政支持,加强对重点优势农产品加工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关键技术研发、引进和推广的扶持;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业创业扶持,鼓励农民个人或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主要农产品产地新办以吸纳当地农民就业为主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争取由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增强粮食转化能力,争取通过财政贴息鼓励种粮大户、农民合作组织和粮食加工企业的基本建设、流动基金等生产性投入;加强对农产品加工综合利用的扶持。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农产品加工业增值税改革,争取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综合利用、建设加工专用原料基地的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协调金融部门推行积极的金融政策,拓宽农产品加工企业融资渠道,通过探索仓单质押等办法,不断扩大对企业流动资金的支持;争取政策性银行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业的支持力度,增加中长期贷款;争取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的试点范围。鼓励和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专业担保机构,为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融资担保。
    (二)鼓励探索企业与农户利益联接新机制
    积极引导,进一步完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龙头企业+农村经纪人+农户”和“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等各种企业与农户利益联接模式。在此基础上,探索农民合作组织兴办农产品加工业、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或转移、公司+中介组织+农民形式的股份制合作组织等新型模式和机制,以加强企业和农户间的利益联系,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长期稳定的利益联接机制,使农户最大限度地分享农产品加工、流通等环节的利益,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鼓励龙头企业参与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支持以龙头企业为依托,建立大型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基地,逐步形成专业化、标准化和规模化的农业产业带;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按行业进行联合,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集群。
    (三)建立健全各类社会化服务
    鼓励各类服务机构,围绕农产品加工业的需要,发挥在行业状况调查、产业规划制定、行业诚信体系建设、项目评估、技术咨询、人才培训、质量检测等方面的作用,促进我国农产品加工业的行业管理和服务逐步规范化。鼓励同类型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之间组建专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协调解决行业内部矛盾,支持行业协会组织出口企业积极应对国外歧视性反倾销等限制性措施,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积极支持从事优势农产品加工、销售的企业,参加国内外的大型展览展销,提高我国优势农产品加工制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占有率。协调有关部门,在协会的开办、登记、注册等方面提供便利。对有关农产品加工业的创业辅导、融资担保、科技服务、信息传递、政策咨询、人员培训、标准体系建设等公益性服务,要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健全服务网络,强化服务功能。
    (四)加快技术创新步伐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跨越计划、农业综合开发、“948”等对农产品加工项目的资助力度,不断提升农产品加工业的原始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创新,在产品研发、技术引进、标准与信息体系建设、人员培训等方面加强引导和扶持。鼓励大企业增加科研投入,建立技术研发中心,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和新产品。鼓励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加工企业之间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以科研单位为依托”的技术研发体系,加快农产品加工业的技术创新步伐。
    (五)推进重点任务实施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引导,加快推进六项工程重点任务的实施,争取对六项工程的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手段、措施的政策扶持。通过重点任务的实施,形成一批优势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优化加工业布局,提升产业的带动力和支撑力;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专用原料基地,实现加工原料的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生产;培育一批具有带动效应和具有成长潜力的中小企业,促进农产品的就地加工增值和农民的就近转移就业;加速构建农产品加工业技术创新体系,形成农产品加工业技术创新机制;健全完善农产品加工质量标准和检测体系,加强从原料生产到加工全过程的标准化管理和质量控制,提高质量控制的整体水平;搭建信息化平台,推进农产品加工业管理和生产的信息化水平。
    (六)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农业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重大战略意义,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切实履行好职责范围内农产品加工业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按照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规律,转变工作职能,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农业部根据国务院赋予的职能,围绕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强管理职能建设,尽快完善配套措施和保障手段,切实发挥作用,建立统一、协调、高效的工作体系,实施有效指导。地方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协调政府及有关部门,尽快整合力量,进一步明确职能,切实落实责任,形成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工作合力,为农产品加工业创造宽松、有力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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