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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和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农科研生〔2020〕46号)等文件精神,为保证农产品加工研究所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态势,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前提下,制定本方案。本方案适用于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2020年博士研究生所有招生考试专业。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农业科学院、加工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加强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地做好2020年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项工作。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科学选拔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三、组织管理

按照研究生院要求,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部署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制定加工所招生考试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初试、复试和录取工作;成立招生监督工作组,负责对加工所招生考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程序督查,受理考生投诉。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成立若干学科考核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加工所所领导及学科负责人组成;招生监督工作组由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和纪检小组成员组成;学科考核组组长由创新团队首席担任,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包括1-2名外语口语较好的专家,在加工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复试工作。

 四、招考录取办法

(一)初试

1.初试方式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加工所博士研究生初试工作采用远程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初试主系统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系统为腾讯会议。考生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初试,并按照要求做好设备和软件的安装调试。如有困难,及时向加工所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2.初试时间

6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8:00

6月18日上午8:30-12:00

3.初试基本程序

初试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考生身份和初试资格审查;第二阶段进行远程视频初试考核,包括外国语(英语)、基础课、专业课。远程初试由加工所集中组织、在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参加远程初试的考生逐一进行测试。

(1)考生身份确认及复试资格审查

初试前,考生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或者电子邮件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发送至yhcfood@126.com),进行初试资格审查和身份确认:①《中国农业科学院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②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核查结果(往届生)或学生证或在读证明(应届生);④硕士课程成绩单;⑤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⑥公开发表文章、所获专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等;⑦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简称少干计划)的考生提交少干计划登记表的扫描件或照片,已提交少干计划登记表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的考生可免提交。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初试准备及基本要求

①网络及设备要求:应提前安装指定软件、提前准备并测试设备和网络,保证稳定顺畅的联网途径(宽带网线、WiFi或4G/5G信号),准备一台笔记本电脑(或PC+外接摄像头和麦克风,Windows7以上版本)和一部智能手机、手机支架等。

②环境要求:考生需要在安静明亮的房间独立进行远程面试,周围环境不得对复试产生干扰。需保证房间内网络信号质量满足视频通话需求。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考生本人外不能有其他人员。视频背景必须为真实环境。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如身份证、签字笔、空白草稿纸等)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及与考试无关的电子设备等。

③位置要求:考生正向面对主机位,距离本人30cm处,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佩戴墨镜、帽子、口罩、耳机等,头发不可遮挡耳朵。第二机位从考生侧后方拍摄(与考生后背面成45°角),确保可清晰拍摄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

④纪律要求:除复试需要打开的软件,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音录像。复试开始前候考考生要通过视频设备对周边环境进行360度无死角检查。考生须在复试平台上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后方可进入复试环节。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和网络故障,应立即联系加工所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要求启用备用系统或其他操作。

4. 初试科目

初试科目包括:外国语、基础课、专业课。各科目均采用百分制打分。学科考核组从外国语、基础课、专业课三个题库随机抽题,通过提问、考生限时作答的方式,每科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外国语测试可以进行外语听力、口语和翻译测试。每位考生分别从基础课和专业课试题库随机抽取题目,每科不少于3道,试题的难度大致相当,且一般为开放性、综合性的能力型试题,重点考查考生对本专业领域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科考核组成员根据考生答题情况进行现场独立实名打分(百分制),取平均分作为其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

5.初试成绩查询

初试成绩经过考核组成员、统分核分人员、研究生教育与国际合作处三次核算无误后方可公布。初试成绩由加工所报送研究生院,将博士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录入研究生院“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后,在加工所网站发布初试成绩查询通知。考生届时可登录研究生院“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adm.gscaas.net.cn/zhaosheng/login/BSZS_Query.aspx),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本人初试成绩并自行打印成绩单。加工所不提供其他查询途径,不另外寄送纸质成绩单。

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持有异议,应按研究生院有关规定申请成绩复查,研究生教育与国际合作处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认真复查,并将复查结果通知考生本人。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保护考生人身安全,加工所只接受考生电子邮件查询申请,不接待考生电话、现场查询及专业排名等咨询,逾期不再受理复查申请。

(二)复试

加工所将根据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指标及考生成绩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复试名单、办法和程序,组织考生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由加工所集中组织、在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复试时间、地点、科目由加工所统一安排,并在复试前通过加工所官网向考生公布。

1. 复试提交材料

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以邮寄方式向加工所研究生教育与国际合作处提交以下材料:

①《中国农业科学院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复印件);

②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③硕士(博士)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④硕士(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境)外获学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考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或学生证内容页复印件);

⑤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摘要及目录;

⑥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议材料及答辩决议(加盖研究生学位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仅限往届考生提交);

⑦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大小须与原件一致,头像清晰,不得用身份证照片打印);

⑧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3000-5000字);

⑨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实力的补充材料。

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加盖公章的材料最晚可在加工所拟录取名单公示前补寄材料,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研究生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 复试方式

同初试方式,全部采用远程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

3. 复试时间

2020年6月20至7月15日,具体时间安排加工所确定后及时对外公布。

4. 复试基本程序

复试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考生身份和复试资格、个人研修计划审查;第二阶段进行远程视频复试考核,主要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考核。学科考核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远程视频方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加工所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复试准备及平台测试参照初试要求进行。

5. 复试比例及权重

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为1:1.2-1.5。加工所可根据本所生源情况和专业特点,差额比例适当扩大。复试成绩为百分制,其中:专业外语占20%,不少于10分钟;专业知识考核占30%,不少于10分钟;综合能力面试(含思想品德考核)占50%,不少于15分钟;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50%;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及格线为60分)。其中专业外语和专业知识考核需要从题库随机抽取2道试题,采用提问、考生限时作答的方式,学科考核组成员根据考生答题情况进行现场独立实名打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测试成绩。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50% +复试成绩×50%。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

加工所拟录取名单由加工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及时在加工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公示结束后,加工所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录取成绩排序表、初试复试学科复核成绩、复试或学科复核登记表、体检表等材料进行再次审查。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办公室的审查情况,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体检

体检工作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进行。加工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组织考生体检工作。采取由考生单独体检、单独寄送体检表的方式进行,研究所不再集中组织进行,也不再现场接收考生的纸质体检表。如遇特殊情况,体检工作可调整至新生入学后进行。

七、监督与复议机制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加工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初试、复试过程和复试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

加工所招生监督工作组及研究生院复试督查小组对初试、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随机到初试、复试现场巡视检查或加入远程初试、复试平台检查。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

加工所将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对外公布。 

(四)实行申诉复议制度

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及时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诉。

加工所招生投诉电话:010-62815972

研究生院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10-62162692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八、其他

本方案由加工所研究生教育与国际合作处负责解释。如内容与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北京教育考试院、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最新政策相冲突,以上级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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